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8717号


2025-12-18  来源:本站

  湖北长城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青山区冶金大道9号公寓式酒店/单元18层6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16)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03753号)/《武汉市房屋初始登记证明》(证号:青2015005787)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长城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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