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863号


2025-12-17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863号

  根据(2025)鄂0103执2738号,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8812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02016GB00003F00020078  江汉区马场角横路14号新世纪都市花园二期(都市花园·上园)2栋19层1室  解押、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杨利霞(公民身份号码:422202197812063441)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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