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征收类) 公示号2025第99957号


2025-12-17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99957号

  根据鄂政土批【2013】1322、3273号,武汉星光红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汉集建(92)字第9157号 田正宝 宅基地使用权   蔡甸区奓山街红焰村三组  土地面积:133.5平方米 
2 汉集建(92)字第9164号 舒明华 宅基地使用权   蔡甸区奓山街红焰村三组  土地面积:157.8平方米 
3 汉集建(92)字第9162号 陈汉云 宅基地使用权   蔡甸区奓山街红焰村三组  土地面积:59.8平方米 
4 汉集建(92)字第9158号 田正谦 宅基地使用权   蔡甸区奓山街红焰村三组  土地面积:89.5平方米 
5 汉集建(92)字第9161号 田正亨 宅基地使用权   蔡甸区奓山街红焰村三组  土地面积:78.9平方米 
6 汉集建(92)字第9159号 田正超 宅基地使用权   蔡甸区奓山街红焰村三组  土地面积:139.4平方米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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