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854号


2025-12-17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854号

  根据(2024)鄂0114破8,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武汉市蔡甸不动产证明第0020664号 张振涛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4002018GB10001F00040001  蔡甸区丛林村工业项目(汽车内饰生产)  (2024)鄂0114破8 
2 鄂(2023)武汉市蔡甸不动产证明第0020664号 张振涛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4002018GB10001F00030001  蔡甸区丛林村工业项目(汽车内饰生产)  (2024)鄂0114破8 
3 鄂(2023)武汉市蔡甸不动产证明第0020664号 张振涛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4002018GB10001F00060001  蔡甸区丛林村工业项目(汽车内饰生产)  (2024)鄂0114破8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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