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828号
根据(2025)鄂0103执恢288号之二,(2025)鄂0103执恢288号,(2023)鄂0111执2032号,胡新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2)武汉市洪山不动产证明第0023673号 | 邓侃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1016003GB00008F00280045 | 洪山区书城路46号金地·格林小城C地块梦茵五区F栋F1单元3层01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