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802号
根据(2024)浙0105执5557号之四、之三,杭州长港钢铁有限公司(代理人:戚惠娟)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4)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3343号 | 武汉汇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2409004GB00011F00020028 | 东西湖区径河街十全路109号华景川秀丽春江2栋1单元7层3号、1栋1单元20层3号 | |
| 2 | 鄂(2024)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3199号 | 武汉汇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12409004GB00011F00010080 | 东西湖区径河街十全路109号华景川秀丽春江2栋1单元7层3号、1栋1单元20层3号 |
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