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799号
根据(2025)鄂0102执恢58号之二,熊青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3)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13745号 |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2200016GB00094F00020226 | 江岸区后湖大道345号新建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十大家村城中村改造K4地块)8号楼二单元17层4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