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792号
根据(2024)鄂0107执657号之一、(2024)鄂0107执657号,刘彦妮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青山不动产权第0030883号 | 武汉奥山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07001002GB00005F00020159 | 青山区园林路26号奥山世纪城K-2-2澜郡小区2栋/单元40-41层2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