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704号
根据(2025)鄂0104执1809号之三、(2025)鄂0104执1809号,但秀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47833号 | 胡登辉,彭小玲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6005020GB00063F00040026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84号名流·人和天地怡和园G15栋2单元10层1室 |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但秀婷名下。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