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704号


2025-12-11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704号

  根据(2025)鄂0104执1809号之三、(2025)鄂0104执1809号,但秀婷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47833号 胡登辉,彭小玲 不动产权证书 420116005020GB00063F00040026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84号名流·人和天地怡和园G15栋2单元10层1室  法院已将该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将房屋产权过户至买受人但秀婷名下。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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