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622号
根据(2025)鄂0103执恢5号之八,熊传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武房权证夏字第2014001063号 | 湖北广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证 | 420115002002GB00224F00390001 | 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东武汉长岛E9栋-1-3层E9室 | |
| 2 | 夏国用(商2014)第1435号 | 湖北广运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420115002002GB00224F00390001 | 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东武汉长岛E9栋-1-3层E9室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