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611号


2025-12-08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611号

  根据(2024)鄂0115破16号之二、(2024)鄂0115破16号之三,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市不动产证明第0047968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5015001GB00307F00130105  汉阳区四新大道8号中铁·世纪金桥二期A-4地块6栋2层(1)商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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