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596号


2025-12-06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596号

  根据(2024)鄂12执恢47号之二、(2024)鄂12执恢47号之一,易茂松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岸2014007090 湖北尚顺实业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2200019GB00002F00380001  江岸区后湖街金桥大道18号新地东方明珠18栋1层1室  易茂松(公民身份号码:420123197806191118)前来申请办理。 
2 岸国用(商2014)第4962号 湖北尚顺实业有限公司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2200019GB00002F00380001  江岸区后湖街金桥大道18号新地东方明珠18栋1层1室  易茂松(公民身份号码:420123197806191118)前来申请办理。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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