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8365号


2025-12-06  来源:本站

  李骆平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塔子湖西路19号跃进郭湖墩家园一期(“城中村”改造H3地块还建住宅及保障性住房)11栋/单元12层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5)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19813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骆平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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