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593号


2025-12-05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593号

  根据(2025)鄂0106执恢456号之二,万道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5697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汤正彪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1006GB00007F00100002  武昌区武昌区杨园街润园路8号万科·润园(朗苑组团)E(9)栋E3单元5层01室   
2 鄂(2022)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4541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汤正彪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1006GB00007F00100002  武昌区武昌区杨园街润园路8号万科·润园(朗苑组团)E(9)栋E3单元5层01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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