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583号


2025-12-05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583号

  根据(2025)鄂0103执3003号之二,张明军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硚口不动产证明第0005322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4002005GB00009F00360053  硚口区长丰村汉丹铁路以南华生·汉口城市广场D6栋2单元3层301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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