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96664号
根据硚政征补字[2025]60号,武汉市硚口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0)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03879号 | 龚雄民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420104011003GB00035F00010001 | 硚口区利济北路118-120号 | |
| 2 | 鄂(2020)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03880号 | 刘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420104011003GB00035F00010001 | 硚口区利济北路118-120号 | |
| 3 | 鄂(2020)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03878号 | 龚义忠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420104011003GB00035F00010001 | 硚口区利济北路118-120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