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公告号2025第96614号


2025-12-04  来源:本站
因我机构无法回收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9)武汉市江岸不动产证明第0010823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支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420102202004GB00015F00030053  江岸区塔子湖街青松路258号融公馆一期2栋2单元13层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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