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8311号


2025-12-04  来源:本站

  湖北武汉葛洲坝实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9M地块葛洲坝经开紫郡蘭园一期3栋/单元11层4号的《不动产权属证明》(证号:鄂(2020)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2269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湖北武汉葛洲坝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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