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8289号


2025-12-04  来源:本站

  彭延高因保管不善,将江岸区大连路15号1-104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岸国用(改2000)第1420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彭延高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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