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8275号


2025-12-03  来源:本站

  文静因保管不善,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203R2地块太子湖畔星苑还建小区4栋1单元13层4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经开不动产权第0000282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文静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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