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540号


2025-12-03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540号

  根据(2025)鄂0192执4976号之二,李艳华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8)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41585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夏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5002002GB00270F00480237  江夏区庙山办事处邬树村武汉雅居乐国际花园一期(住宅、商业及地下等)1-2栋2单元9层4号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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