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501号


2025-12-01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501号

  根据(2025)鄂0103执恢204号,令狐梦婕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2)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2759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2012GB00006F00070034  武昌区绿地国际金融城A04地块B2栋9层3、14、16室   
2 鄂(2022)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2759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2012GB00006F00070031  武昌区绿地国际金融城A04地块B2栋9层3、14、16室   
3 鄂(2022)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2759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6002012GB00006F00070036  武昌区绿地国际金融城A04地块B2栋9层3、14、16室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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