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501号
根据(2025)鄂0103执恢204号,令狐梦婕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2)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2759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2012GB00006F00070034 | 武昌区绿地国际金融城A04地块B2栋9层3、14、16室 | |
| 2 | 鄂(2022)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2759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2012GB00006F00070031 | 武昌区绿地国际金融城A04地块B2栋9层3、14、16室 | |
| 3 | 鄂(2022)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2759号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2012GB00006F00070036 | 武昌区绿地国际金融城A04地块B2栋9层3、14、16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