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8206号


2025-12-01  来源:本站

  丁玉善因保管不善,将武昌区水果湖街烟霞路以东、沙湖大道以西、公正路以北、松竹路以南武汉中央文化区K6K7地块二期K6-6栋2单元2层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0)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125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丁玉善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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