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457号
根据(2025)鄂0115执恢459号,徐丽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1)武汉市江夏不动产证明第0030395号 | 富登小额贷款(湖北)有限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15002002GB00225F00020152 | 江夏区庙山办事处江夏大道31号保利海上五月花一期七组团住宅楼10栋2单元20层4室 |
江夏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