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侨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江夏区藏龙岛办事处武汉侨亚康瑞颐乐园4栋1单元1层2室的《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证号:JXBC20130175-2)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侨亚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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