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453号
根据(2025)鄂0106执恢669号,深圳市华富同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1)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7358号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4014GB00009F00010020 | 武昌区武印二村八栋8-2 | |
| 2 | 鄂(2021)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6353号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4014GB00009F00010020 | 武昌区武印二村八栋8-2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