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446号
根据(2025)桂1122执恢145号之三、(2025)桂1122执恢145号之二、(2025)桂1122执恢145号,张诺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1)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56707号 | 黄雅琴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02202002GB00006F00050074 | 江岸区区华泰路9号新建居住项目(仁恒·公园世纪)5号楼36层1室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