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405号
根据(2025)鄂0103执2184号之二,周桃云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7)武汉市蔡甸不动产权第0014023号 | 王林山 | 不动产权证书 | 420114007008GB00023F00030013 | 蔡甸区蔡甸街文正街133号中福·望江花园3栋2单元8071室 |
蔡甸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