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401号
根据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鄂0103执3035号,何吕珍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武房商证黄字第2014006165号 | 武汉汉口北信和农贸市场有限公司 |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 420116005027GB00085F00010193 | 黄陂区滠口街汉口北大道68号湖北汉口四季美农贸城东区栋1层E9-105室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