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394号


2025-11-24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394号

  根据(2024)鄂1121执1030号之三,湖北省团风县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1762号 朱官宗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3002002GB00010F00010048  江汉区贺家墩村常青路79号远洋·汉口中心/栋/单元2层(4)商号、2层(7)商号、2层(18)商号  解封、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套均有抵押) 
2 鄂(2023)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1765号 朱官宗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3002002GB00010F00010034  江汉区贺家墩村常青路79号远洋·汉口中心/栋/单元2层(4)商号、2层(7)商号、2层(18)商号  解封、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套均有抵押) 
3 鄂(2023)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1764号 朱官宗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3002002GB00010F00010037  江汉区贺家墩村常青路79号远洋·汉口中心/栋/单元2层(4)商号、2层(7)商号、2层(18)商号  解封、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湖北团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套均有抵押)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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