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7996号


2025-11-24  来源:本站

  李翠平,许俊因保管不善,将新洲区阳逻街阳光大道788号德雅国际城.港澳湾(一期)4号楼/单元25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20616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翠平,许俊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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