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354号


2025-11-20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354号

  根据(2025)鄂0106执1366号,耿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昌国用(商2001)字第3872号 王幼菁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6007004GB00029F00010038  武昌区武昌区彭刘杨路159#2-2-4-1号   
2 昌200103377 王幼菁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6007004GB00029F00010038  武昌区武昌区彭刘杨路159#2-2-4-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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