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339号


2025-11-19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339号

  根据(2025)鄂0103执3882号之二,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38876号 武汉葛洲坝龙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属证明 420103002015GB00003F00010225  江汉区青年路518号新建商务、商业设施项目(葛洲坝国际广场南区)/栋2号办公单元27层(22)办号  解押、解封并将被执行人伍林(合同备案号:江190250088)的不动产变更登记至第三人陈杰(公民身份号码:420821198906010150)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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