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7844号


2025-11-18  来源:本站

  程尖尖因保管不善,将汉南区东荆街太白路两侧汉南新城(欧洲风情小镇一期八区B)B-2栋2单元10层1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5)武汉市汉南不动产权第001172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尖尖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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