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1297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2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江汉区常青路7号恒融商务中心3号楼
联系方式:85767006-8026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武汉市盛源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汉区前进四路80号5层8室(原5层1室) | 420103012002GB00035F00010424 | 55.6100 | 住宅 | |
| 2 | 武汉市盛源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汉区前进四路82号1层24室 | 420103012002GB00035F00010423 | 20.2400 | 商业服务 | |
| 3 | 武汉市盛源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江汉区前进四路82号1层25室 | 420103012002GB00035F00010422 | 20.2400 | 商业服务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