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178号
根据(2025)鄂0106执4653号,苏杰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2)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00948号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5003GB00015F00020039 | 武昌区自由路6号中华路公寓1号楼7层4号 | |
| 2 | 鄂(2022)武汉市武昌不动产证明第0014846号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6005003GB00015F00020039 | 武昌区自由路6号中华路公寓1号楼7层4号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