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7657号


2025-11-10  来源:本站

  王长富因保管不善,将东西湖区团结街221号“友谊花城”1至8#住宅楼及配套设施1栋2单元4层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68564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长富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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