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木兰生态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黄陂区长轩岭街(石门街388号)木兰退休小镇(住宅楼)8号楼1单元15层6号、16层6号、17层6号、18层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0454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0364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0478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黄陂不动产权第000045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武汉市木兰生态置业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