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146号


2025-11-07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146号

  根据(2018)鄂0111执恢282号之十三,裴秋锋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武房商证湖字第2011012118号 湖北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商品房权属证明书 420111018001GB00027F00010128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珞喻路光谷中心花园武汉光谷中心花园B栋办公楼栋B座单元23层2308室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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