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136号


2025-11-07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136号

  根据(2024)鄂0116执5091号之二,周元曦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硚国用(商2009)第3944号 李波 国有土地使用证 420104006006GB00012F00110040  硚口区铁桥北村特1号4号楼4单元1层1号   
2 硚2009004929号 李波 房屋所有权证 420104006006GB00012F00110040  硚口区铁桥北村特1号4号楼4单元1层1号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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