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130号
根据(2025)鄂0103执恢254号之二、(2016)鄂01执302号,冯佳汇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武房他证黄字第2014004041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房屋他项权证 | 420116005016GB00023F02050001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佳海都市工业城D43栋1-2层、D42栋1-3层 | 法院已将该两套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解除抵押登记。 |
| 2 | 武房他证黄字第2014004041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 房屋他项权证 | 420116005016GB00023F02060001 | 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佳海都市工业城D43栋1-2层、D42栋1-3层 | 法院已将该两套房产拍卖,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解除抵押登记。 |
黄陂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