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7578号


2025-11-06  来源:本站

  刘凌浩因保管不善,将洪山区雄楚大道355号新建居住、商服、体育、福利、防护绿地项目(卓刀泉村城中村改造K1地块二区及其扩大用地)9栋1单元31层(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3)武汉市洪山不动产权第004046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凌浩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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