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7573号


2025-11-06  来源:本站

  谢双,童伟因保管不善,将新洲区阳逻街风情大道6号金色港湾3号楼/单元12层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19)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04058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双,童伟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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