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113号


2025-11-06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113号

  根据(2025)鄂0106执8300号,武汉市余家湖集团有限公司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5)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5719号,鄂(2025)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5718号,鄂(2025)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5717号,鄂(2025)武汉市武昌不动产权第0015720号 武汉胜宇置业有限公司,李顺桥,湖北省电力排灌公司,武汉市中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证书 420106010018GB00022F00030001  武昌区武珞路230号办公楼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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