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106号


2025-11-05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106号

  根据(2025)鄂0111执5016号、(2025)鄂0111执5016号之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白沙洲支行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1)武汉市新洲不动产证明第0017190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白沙洲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17101053GB00017F00020074  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平江大道86号阳逻P(2018)186号地块一期3栋1单元12层3号   

武汉长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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