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099号
根据(2025)鄂0103执恢606号之二,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24)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20130号 | 湖北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03002013GB00029F00010033 | 江汉区牯牛洲街12号1栋1单元14层1号 | 解封并协执过户至第三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24296D)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