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声明号2025第7539号


2025-11-05  来源:本站

  闻卫国、万方珍因保管不善,将江汉区三眼桥北路29号3单元6层2室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鄂(2021)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113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闻卫国、万方珍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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