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064号
根据(2024)鄂0192执362号之四,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1629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420103002003GB00008F00080025 | 江汉区发展大道179号天梨豪园(帝逸花园)B栋3单元9-10层902室 | 解押、解封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喻迎春(公民身份号码:420106196901161223)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