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协助法院执行) 公示号2025第4006号


2025-10-30  来源:本站

编号:2025第4006号

  根据(2025)鄂0102执1305号之三,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武汉市江汉不动产证明第0015363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支行 不动产登记证明 420103001003GB00023F00060160  江汉区常青一路13号福星惠誉·福星城(一期)6栋1单元26层5室  解封、解押并协执过户至买受人邱在根(公民身份号码:350783199308058517)名下。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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