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第4005号
根据(2025)鄂0103执2165号之四,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向我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鄂(2019)武汉市江汉不动产权第0008627号 | 湖北福星惠誉常青置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属证明 | 420103002001GB00002F00010383 | 江汉区常发里69号商住楼栋/单元4层商17号 | 解封并协执过户至申请执行人武汉融睿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MA4KTFC67N)名下。 |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9日
